歡迎訪問桂潤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網
發布時間:2022年11月21日 14:02 作者:北極星環保網 點擊數:次
來源:北極星環保網
11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廣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標到2025年,動態發布廣西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并形成3—5種重點新污染物管控試點示范。
廣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要求,統籌推進廣西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理,提升廣西新污染物治理能力,進一步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大會期間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參加廣西代表團討論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關于厚植生態環境優勢推動綠色發展邁出新步伐的決定》要求,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為核心,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遵循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理理念,實施調查評估、分類治理、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加強制度和科技支撐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促進以更高標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奮力開創新時代壯美廣西建設新局面提供堅實的生態環境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完成國家發布的重點行業中重點化學物質和廣西特色行業中重點化學物質的基本信息調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動態發布廣西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并形成3—5種重點新污染物管控試點示范。廣西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
1.強化跨部門協調和落實屬地責任。建立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海關、市場監管、藥監等部門參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和任務,定期召開廳際聯席會議,統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強部門聯合調查、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按照國家統籌、自治區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原則,全面落實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藥監局,南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加強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的協調銜接,建立健全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環境調查監測、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機制,并加強與農藥、獸藥、藥品、化妝品管理等相關制度的銜接。成立廣西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強化新污染物治理技術支撐。(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新污染物環境風險評估。
3.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對國家發布的重點行業及廣西特色行業(如化工、制漿造紙、汽車制造、有色金屬礦采選等)中重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的品種、數量、用途等化學物質基本信息開展調查。針對國家發布的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的化學物質,以及廣西特色行業中需要高關注的化學物質,進一步開展有關生產、加工使用、環境排放數量及途徑、危害特性等詳細信息調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
4.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制定實施廣西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工作方案。依托現有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結合廣西產業結構分布特征,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工業園區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試點。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廣西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
5.落實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制度。以國家發布的重點行業及廣西特色行業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學物質為重點,開展環境風險篩查與風險評估,識別區域管控重點。(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落實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管控措施。針對國家列入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的化學物質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點新污染物,落實“一品一策”管控措施,依據管控措施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結果,對照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加強對優先控制化學品的主要環境排放源監管,及時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在落實國家任務要求的基礎上,參照國家標準和指南,先行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環境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重點管控新污染物補充清單和管控方案,建立健全廣西有關地方政策標準等。(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藥監局,南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
7.加強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的監督執法。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落實企業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加強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監督,根據國家要求開展聯動執法,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事項納入本級環境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加強對生產、加工使用和進出口新化學物質的相關企業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情況的監督執法檢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
8.嚴格實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要求,禁止、限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生產、加工使用和進出口。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對納入淘汰類的工業化學品、農藥、獸藥、藥品、化妝品等,及時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產品登記或生產許可證核發。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嚴格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準入管理。嚴格落實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和《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的管理要求,加強進出口管控和進出口環境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已淘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非法生產和加工使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藥監局,南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監督管理。依據產品質量強制性國家(地方)標準,強化產品質量執法監督,加強對玩具、學生用品等相關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監督管理,減少產品消費過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環境排放。宣傳貫徹環境標志產品和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中新污染物管控要求。(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過程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
10.加強清潔生產和綠色制造。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改造;依法落實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強化清潔生產審核的監督執法和信用管理。推進綠色制造示范創建,推動將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納入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和綠色供應鏈等管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規范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落實國家抗菌藥物管理相關要求,加強廣西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與耐藥監測評價,嚴格落實零售藥店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類抗菌藥物。加強獸用抗菌藥監督管理,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全面落實獸用處方藥制度,做到規范科學用藥,2025年年底前,全區50%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實施養殖減抗行動。(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強化農藥使用管理。加強農藥登記管理,開展農藥登記后環境風險監測。持續開展農藥減量增效行動,鼓勵發展高效低風險農藥,大力推行綠色防控、統防統治和科學用藥措施,開展高效、低毒、環境友好型農藥示范推廣工作,穩步推進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和替代。嚴格管控具有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風險農藥及助劑。鼓勵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裝物,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處理體系,全面落實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回收處理主體責任。(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
13.加強新污染物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加強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環境治理,開展相關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排污許可管理有關要求。生產、加工使用或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中所列化學物質的企事業單位應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對排放(污)口及其周邊環境定期開展環境監測,評估環境風險,排查整治環境安全隱患,依法公開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環境風險。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
14.強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嚴格落實廢藥品、廢農藥以及抗生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母液、廢反應基和廢培養基等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要求。(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開展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聚焦化工、制漿造紙、汽車制造、有色金屬礦采選等廣西特色行業,開展重點企業和工業園區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形成若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綠色替代、新污染物減排以及污水污泥、廢液廢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術。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制定激勵政策,推動企業先行先試,減少新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治理基礎。
16.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將多環芳烴、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環境損害鑒定與管控關鍵技術研發等納入自治區科技計劃,增強廣西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撐能力,推動創建新污染物研究領域自治區級科技創新平臺。(自治區科技廳、生態環境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廣西新污染物治理的監督、執法和監測能力建設。推動建立廣西新污染物治理重點實驗室,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廣西“生態云”平臺,提升全區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和新污染物環境監測技術支撐保障能力。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相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項培訓。(自治區科技廳、生態環境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領導。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新污染物治理的組織領導,依據本方案的相關要求明確部門分工,抓好工作落實。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對本工作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管執法。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強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排放執法監測和重點區域環境監測。對涉重點管控新污染物企事業單位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加大對未按規定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企業的監督執法力度。將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納入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加強對禁止或限制類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其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使用、進出口的監督執法。(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南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拓寬資金投入渠道。營造有利的市場和政策環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新污染物治理領域,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貸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自治區財政廳、生態環境廳,廣西稅務局、廣西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創新方式方法開展科普教育,廣泛普及新污染物治理知識,引導公眾科學認識新污染物環境風險,樹立綠色消費理念。加強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宣傳解讀,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涉新污染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嚴格落實國家關于履行化學品國際環境公約和國際化學品環境管理相關任務部署,積極發揮廣西作用。(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文所引用圖片及文字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本文旨在供讀者分享,如有侵犯您的權益或者版權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謝謝。
首頁 | 走進桂潤 | 新聞中心 | 業務及產品 | 業績案例 | 聯系我們
Copyright 2016 ? www.bhjt.cc 桂潤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信部備案:桂ICP備08102005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