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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年08月25日 19:30 作者:環保水圈 點擊數:次
來源:環保水圈
前幾天,小編看到新聞,深圳污水處理費最新調整方案已正式出臺。
本次污水處理費具體調整方案內容為:居民類污水第一、二、三階梯收費標準分別為1.00元/立方米、1.50元/立方米、3.00元/立方米,合表用戶收費標準為1.18元/立方米。非居民類污水收費標準為1.54元/立方米。特種用水收費標準為3.00元/立方米。
相比以往漲幅了44.7%!
高嗎?并不會!此前深圳市污水處理費標準于2005年制定,已經多年未做調整,居民、非居民收費標準均低于國家要求。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的《關于指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上面,早就要求了“設市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另外,在上述收費標準基礎上,對環保誠信企業(綠牌)按照90%征收污水處理費;對環保警示企業(黃牌)按照110%征收污水處理費;對環保不良企業(紅牌)按照130%征收污水處理費。差別化收費企業名單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認定。
污水處理費是怎么收的
其實不僅僅是深圳,今年來多個城區的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都做了調整,比如:
吉林市5月份發布的,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為每立方米1.35元。非居民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為每立方米2.10元。特業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為每立方米3.60元。特困戶和低保戶家庭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為每立方米0.80元。
淮安市發布的主城區城市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由1.12元/噸調整為1.40元/噸,相應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戶價做同步調整,由3.45元/噸調整為3.73元/噸。居民生活用水、特種用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以及居民生活用水、特種用水到戶價不變。
相信不少污水廠的小伙伴看到這些新聞或多或少會有些欣慰。
畢竟污水廠真的很難,成本高不說,還得時時刻刻擔心水質不達標的問題。很多時候,光靠污水處理廠并不能完全解決污染問題,還需要地方的重視和財力支持的,而這其中,污水處理費就發揮了很大作用。
根據小編的了解,目前,我國污水處理費并不是直接交給污水處理廠,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自來水公司代征后全額上交財政,財政再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向污水處理廠支付服務費,對于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支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成本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污水處理費實行“收支兩條線”模式,政府制定的污水處理費標準與其向污水處理廠購買服務約定的污水處理單價并不一定相等。例如昆明地區居民污水處理費標準為1.00元/立方米,但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與滇池水務《特許經營權協議》中約定的污水處理服務單價為1.58元/立方米。
為什么要上調污水處理費
這個要從兩方面談起了。
一是環保標準日益嚴格導致污水廠運行成本提升。
比如原有成本中考慮污泥處理費的處理處置標準不夠高。
資料顯示,我國污水處理率已超過90%。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低于30%。由此可見,重水輕泥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了,污泥問題一直懸而未決。
雖然水十條中已經明確提出: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 2020 年底前達到90%以上。
然而現實情況是,還是有很多污水處理廠未配套污泥處置設施,且污水處理費標準制定未充分考慮污泥處置成本。未來隨著污泥處置的推進,污水處理整體成本肯定還會進一步提高。
再比如大量污水處理廠在提標改造。
2015年,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及國家環境保護部《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提出:自2016年7月1日起,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 A 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敏感區域內(指62個國控重點湖庫和沿海11省56個地市 212個區縣行政區劃范圍)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 A 標準。
我們目前污水處理費的全國平均水平,覆蓋一級B出水水質所需成本問題不大,但距離滿足一級A標準還有一些差距,雖然差得不太多。但目前出水水質普遍要求達到一級A標準, 必須用先進的設備和工藝,降成本的空間不大。同時,現行服務費難以彌補成本,既受到污水處理費提價沒到位的影響,也與財政補貼措施執行不到位有關,這就導致了污水廠資金吃緊。
二是污水處理費多年不變導致地方政府與污水處理企業陷入困局
由于污水處理費實行“收支兩條線”模式,政府向污水廠支付的污水處理費與自來水公司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缺口一直由地方財政承擔。面對污水處理運行成本不斷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多年不變” 很容易會導致兩種情形:
1)打擊污水處理企業的積極性。
這個還是很明顯的,若污水處理費不及時調整,就會不斷擠壓污水處理企業盈利空間,打擊污水處理企業積極性。
極端一點就是,為保證運營,污水處理企業可能會減少藥劑投入、不及時升級設備或改進工藝,導致污水處理不達標的情況發生。
根據生態環境部公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的重點排污單位中,其中污水處理廠占了12家,在之后的第二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的排污單位名單中,也有多家污水處理廠上榜。這也側面反應了我國部分地區污水處理廠存在整改不積極、運營效率低下的問題。
2)地方財政支出壓力大。
由于污水處理財政收支缺口由地方政府負擔,污水處理費標準與污水處理服務單價背離意味著地方財政支出壓力不斷加大。另外,保底水量的設置,自來水公司代征收費水量低于實際污水處理量等因素也會加大污水處理財政收支缺口。
最后,小編想說,建立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以及與污水處理標準相協調的收費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特別嚴格的地區,更應該相應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總之,就是要讓污水處理收費的調整跟得上環保形勢的要求,保證污水處理行業良性發展,提供更好的環保服務。
參考資料:深圳市水務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污水處理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光明網:污水處理費怎么收,需要算大帳;中證鵬元:破局政策已出,污水處理價格機制或將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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